摩托车是合肥市民的一种重要代步工具,尽管合肥市出台了一些限制上牌的政策,但是摩托车的数量在合肥市场仍很庞大,摩托车修理铺也遍及大街小巷。但据反映,摩托车修理市场却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日前,许先生给本报来信反映其中存在的种种问题。
许先生最近修理了一次摩托车,与修车人产生了纠纷,至今他的车子还被扣在修车铺。“我在徽州大道上一家叫‘谢虎摩托车修理铺’的地方修车,修车费用是115元。修车时,我先付给店家80元,取车时,我向该修理铺索取发票,遭到拒绝。我想我既然付了费用,索取同等金额的发票不是顺理成章吗?另外发票也可以使我的修车质量得到一定程度的保证。店家拒绝给发票,并说从来不提供发票,我便拒绝给剩余的35元修理费。结果,店家扣了我的车子。”这让许先生很是气愤。
许先生索要发票未果的情况并不少见,记者在采访一些骑车人和修理铺后发现,绝大多数的修理铺都不提供发票,大部分使用摩托车代步的人,在修理车子时,也没有向店家索要发票的习惯,甚至对店家不给发票的行为也习以为常。很多人都认为只要车子修好了,能骑,要不要那张发票都行,没什么大碍。令更多修车人感到不满的不是有没有发票,而是修车收费毫无标准,不同的修车铺差价会非常大。朱先生已经骑了六七年的摩托车了,他说:“修车铺就是随口报价,熟客的话,价格会少一些,对生客要价都很高,而且明明只需要换个小零件,车铺老板会夸大,以收取更多不该收的费用。”
那么,摩托车修理业是否应当给予消费者正规的发票呢?市国税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负责修理摩托车的店家,应当给予消费者正规“汽车摩托车维修业专用发票”。如果店家拒绝出具发票,消费者可到所属行政区的国税分局进行投诉,分局会对此进行处理。另外,现在国税局正在进行发票检查,如果此类情况得到证实,工作人员会对该店家处以罚款。
记者从一家律师事务所了解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摩托车修理业有着专用发票,在消费者索取时,须无条件为之出具。不仅如此,店家扣下许先生的车子,也是不合法的。因为按照国家“担保物权”中“留滞权”的规定,店家只能留滞与消费者拖欠价值相当的东西,一辆摩托车的价值显然同许先生拒绝支付的35元现金不成比例。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店家扣留车主摩托车的做法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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