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徐州交管网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首页 新闻 徐州车市 二手车市 网上驾校 汽车医院 汽车保险 汽车租赁 公告公示 车管视窗 好人好事 政策法规  车友俱乐部    
西藏“3·14”事件受损营运车附加费运管费减半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5-06 最新评论共有:0
         根据西藏自治区政府批转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扶持“3·14”事件受损恢复生产经营秩序有关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西藏交通部门对“3·14”事件受损营运车辆(西藏旅游车辆、班线客车、市内中巴、货运车辆)减半征收公路客、货附加费和运输管理费。
        减免政策对起点站(终点站)一端在拉萨的班线车、中巴、西藏旅游车辆以及车辆所在地或道路运输许可地在拉萨的货运车辆的执行期限为1年,即2008年3月1日至2009年2月28日。其他地区为半年,即2008年3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凡符合条件的车主可出示相关证明,到运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上一篇:江淮宾悦5月涨价5000元 自主品牌先抗涨价旗?
 下一篇:徐州圆满完成“五一”小长假公路运输保障任务
打印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热点关注
·徐州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
·徐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徐州市航道管理条例
·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机动车快速增加 交通拥堵怎么解决
·重庆出台全国首部天然气汽车行业管理法规
·《江苏省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
·《江苏省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
·7月起广东全省新车将执行国Ⅲ标准
·珠三角有望提前实施机动车排放国Ⅳ标准
·沪下月办理机动车注册变更等手续将简便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将出调整细则
·鉴定结论有异议车主三日内可提重检申请
·青岛出台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方案
  Google广告
设置首页 - 收藏本站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VIP会员服务
Copyright © www.xzj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516-80997767 备案序号:苏ICP备07001661号 
徐州市交巡警支队提供查询数据 徐州市拓普通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