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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起 人车轻微交通事故须立即离场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6-30 最新评论共有:0

自下月8日起,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伤情轻微、车物损失不大,而且机动车尚能移动,须立即挪离现场,否则一旦造成拥堵,驾驶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昨日,北京市交管局发布《关于北京奥运会期间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透露了这一消息。

 

奥运期间,北京各类小交通事故,一律采用“快速处理办法”。昨日,北京市交管局在通告中写明,自7月8日至10月16日,《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的适用范围,扩及至所有在北京道路范围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只要事故性质属于“小事故”,即车物损失、伤情均“轻微”,且车辆能移动的,当事人就须立即撤离现场,否则即被处以200元罚款,甚至受到治安处罚。

 

●范围

 

机动车行人相撞须离场

 

去年7月1日起,北京启用《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机动车之间发生的小事故,当事双方须立即撤离现场。自7月8日起,机动车与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小事故,当事人均须立即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或报警等候交警到场。

 

北京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规定只限于奥运期间,10月16日之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的事故,不论大小,双方仍可在现场停留,等候交警到场。

 

●条件

 

车辆损失不大必须离场

 

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相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车人相撞,只要满足三方面条件:伤情轻微、车物损失轻微、车辆能移动,就属于“小事故”,须立即撤离肇事现场。

 

●罚则

 

拒不离场可被治安处罚

 

据北京市交管局通报,所有小事故应自行撤离现场但未撤离的,交管部门将拖移车辆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如造成堵塞,驾驶人将被处以200元罚款;如当事人拒不执行交警的撤离现场决定,将受到治安处罚。

 

●例外

 

涉酒事故可先滞留现场

 

以下两类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在肇事现场停留,报警等候交警到场,不会接到“小事故堵路”罚单:驾驶人无驾驶证,驾驶人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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