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徐州交管网
广告服务
联系方式
首页 新闻 徐州车市 二手车市 网上驾校 汽车医院 汽车保险 汽车租赁 公告公示 车管视窗 好人好事 政策法规  车友俱乐部    
我市下月检查机动车身反光标识
来源:徐州日报 作者: 时间:2008-09-17 最新评论共有:0

  本报讯(记者 马国明 通讯员 徐交宣)10月1日起,市交巡警支队将对上道路行驶的货车和挂车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情况进行检查。11月1日起,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日前,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3号修改单已经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实施,市交巡警支队已部署了具体实施工作。在办理机动车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交巡警将按照标准修改单和《典型车型车身反光标识粘贴示例及要求》对车辆进行严格查验。对未按规定粘贴、安装或者粘贴、安装的式样、尺寸、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和核发检验合格标志,违反规定办理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自10月1日起,交巡警将加强对道路行驶货车和挂车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情况的检查,对未按规定粘贴、安装或者粘贴、安装的式样、尺寸、质量不符合规定以及反光标识被遮挡的,督促机动车所有人和机动车驾驶人尽快按规定粘贴、安装。11月1日起开展集中检查,对未按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安装侧后部防护装置的货车和挂车,将依法进行处罚。

  结合此次检查,交巡警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群众广泛宣传标准修改单的相关内容,使机动车生产企业、销售商及机动车所有人知晓车身反光标识粘贴和侧后部防护装置安装的规定,了解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使用获得国家“3C”认证的车身反光标识产品。

 上一篇:我市校车整治宣传如火如荼
 下一篇:交巡警开展“文明交通推动日”活动
打印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热点关注
·新版驾驶证将于8月4日在徐州启用
·夏季要防止爆胎
·汽车八项新行业标准2007年5月1日起实施
·07年买车3大悬念:车价 燃油税 三包
·2007年货车通行证1月3日起办理
·元旦起,修汽车别忘了要“病历”
·车管所部分车检业务搬铜山新区办理
·徐州至济宁高速公路(江苏段)开工建设
·2007年1月1日起 车船税暂行条例正式实施
·江苏省日前启用三项“汽车病历”制度
·京福高速徐州绕城西段总体达国际先进水平
·新司机不被扣分的八大秘诀
·傍晚车流高峰期间6条路段请机动车尽量绕行
·2007年1月11日起越南汽车进口税下降为80%
  Google广告
设置首页 - 收藏本站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VIP会员服务
Copyright © www.xzj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电话:0516-80997767 备案序号:苏ICP备07001661号 
徐州市交巡警支队提供查询数据 徐州市拓普通讯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