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天下午,一名男子酒后驾驶面包车在河清路与彭城路交叉口,撞倒信号灯又撞伤了3名妇女。记者昨天从鼓楼交巡警大队获悉,开车男子属醉酒驾驶,将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罚款1000元,并吊扣驾照6个月。
鼓楼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宋永权告诉记者,当天中午,肇事司机杜某受邀到河清路上的一家饭店里吃喜面,喝了不少酒,从饭店里出来后,驾驶面包车上路,因为酒精作用,在短短百米长的路段内连连闯祸。
前天下午,鼓楼交巡警大队民警对杜某进行了抽血化验,结果表明,杜某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159毫克,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就属于醉酒驾驶。
鼓楼交巡警大队刘康冬大队长告诉记者,自今年春节以后,我市交巡警部门加大了对酒后驾驶的查处和处罚力度,仅5月份,鼓楼交巡警大队就对7例酒后驾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杜某因醉酒驾驶将被处以治安拘留15天,罚款1000元,并吊扣6个月的驾驶执照。酒后驾驶出了车祸,保险公司一律不赔,撞物撞人造成的损失将由杜某个人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