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公安厅发布预警:2006年至今年上半年,全省警方破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205起,涉案金额9.7亿元,7000余群众蒙受财产损失,与2005年相比大幅增加。 据介绍,为给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完备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以正常经营活动掩盖非法行为;一些公司在豪华写字楼租赁办公地点,聘请名人做广告,办公证,投保险,骗取投资者信任。
作案手法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主要有以投资摊位、铺位经营权等为名对加盟者进行诈骗,以境外公司的名义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与人签订“派遣出国劳务协议书”和“劳务合同书”,骗取钱财;以“合作造林”、种植回收为名非法集资;从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汽车,再以收取抵押金、签订借车合同等方式将车抵押给他人,骗取钱财等。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负责人认为,在当前投资渠道相对不足的情况下,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往往开展强大的宣传攻势,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由于经营者和投资者信息严重不对称,一般群众无法对企业经营状况和资信进行深入了解,很难做出判断,在贪利和从众的心理支配下,投资行为往往缺乏理性,导致上当受骗。他提醒投资者,“天上不会掉下馅饼”,对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要多方调查求证,或向公安机关咨询,发现对方有犯罪苗头的,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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