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汽车租赁市场合同诈骗犯罪案件在内地呈多发趋势,为预防此类案件在我区蔓延,6月18日,自治区公安厅发出预警,提醒全区汽车租赁公司以及个人提高警惕。
根据对内地一些城市已发此类案件特点的分析,自治区公安厅通报了汽车租赁市场合同诈骗的主要犯罪手法及特点:
1、犯罪手法多样化。利用伪造的身份证、户口簿、单位证件等作担保,或使用他人财产证明,以个人真实身份或自己成立租赁公司等方法诈骗加盟车辆;从汽车租赁公司骗租汽车,将车辆转让、抵押,所得赃款用于还债或挥霍。
2、系列案件多发。犯罪人员通常利用汽车租赁公司之间信息交流不畅的漏洞,同时对多家租赁公司行骗。
3、向有计划、有组织犯罪发展。作案人员预谋作案,选择作案时间、对象和销赃地点,制定周密作案计划。
4、涉众型案件增多。一些汽车租赁公司采取从社会招募私家车的方法进行营运,一旦车辆被骗,往往殃及公众利益。
5、犯罪分子重复作案现象严重。犯罪分子多是欠债无业人员,为偿还高额赌债等债务,屡屡作案。
警方提示,掌握五项基本措施可以防范汽车租赁市场中的合同诈骗:应规范租赁程序,不可为追求市场份额而降低租赁标准;加强事前信用考察;签订租车合同时,可要求承租人提供保证人、保证金、财产抵押等;加强对租赁车辆的跟踪管理,可在车上加装GPS全球定位系统,随时了解车辆行踪;建立行业协会、行业网站等,及时公布犯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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