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龙都网讯:记者昨日获悉,从5月1日起,我市正式启用培训记录制度,即学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时,须凭培训记录;对没有培训记录者,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市公安、交通、农机3部门日前联合下发了“周口市机动车驾驶员队伍整顿工作方案”,为保证学时,今年3月起,我市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等驾驶学员的理论和场地驾驶训练开始推行打卡计时。驾驶员申请考试时,需提供打卡计时培训记录,培训记录卡存入驾驶员个人档案。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说,各驾校的培训记录要有学员签名、教练员签名、培训单位签署意见。学员申请驾驶证考试时,凭培训记录向公安机关申请考取驾驶证,对没有驾校出具培训记录的学员,公安机关不予受理。 |